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