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和驾驶人第九条有效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加装其他燃料系统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并交验机动车:(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加装其他燃料系统的合格证明。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