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 非机动车第二十三条有效非机动车牌证丢失,车辆所有人应当持身份证明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并交验车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