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有效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对机动车驾驶人当场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当场收缴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