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测绘条例/第六章 测绘成果第三十六条有效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实行统一审核与公布制度。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面积、数量、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除依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外,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