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测绘条例/第六章 测绘成果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