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华侨捐赠事务实施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