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章 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应当附有预购商品房项目及楼层的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预购人所购商品房的楼号、楼层和房号的位置。预售的商品房价格和代收税费经预售人和预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和载明后,除国家和省新开征的税费外,预售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其他款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