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二章 鉴证机构第八条已废止省价格鉴证机构负责全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工作。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地、州、市价格鉴证机构,经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工作。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工作的价格鉴证机构,应当取得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鉴证复核裁定资质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