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越权审核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越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