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养老保险待遇第十八条有效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已经离退休的被保险人,保持原养老金水平,统一按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调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