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龙川江是指发源于南华县天子庙坡,流经南华、楚雄、禄丰、牟定、元谋等县(市),在元谋县汇入金沙江,全长254公里的干流及其各级支流,流域面积9256平方公里。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