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至少各选择一家国家和自治区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