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区政府应当制定鼓励、扶持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鼓励、扶持资源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