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取费用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