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