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城市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供水价格。

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用户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后计价收费。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