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供水水质、水压、设施抢修及时率等服务目标,以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供水企业应当每年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水营业收入、支出和利润等经营情况。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