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三章 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的数额征收社会医疗保险费,并及时缴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医疗保险的政府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时足额划拨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