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并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