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主体及职责第十一条已修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或者超越经营范围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的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