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