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