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财政管理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税收规定,对需要减征或者免征的税收,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减免。自治州因执行国家和省减免税政策造成的财政减收,享受上级财政计算转移支付时给予相应补助的照顾。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