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自治州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