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答复以前,提质询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对该质询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