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