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审议工作报告时,主席团可以将工作报告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并将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会议。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