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和审议,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