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傣医药和其他少数民族医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和个人依法行医。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药品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规范药品和食品市场。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