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和金融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当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税、免税项目外,对属于自治州财政收入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的,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减税或者免税。自治州每年上划中央增值税增量的返还部分,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给予的照顾。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