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土地用途管制、征地补偿和安置等制度。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城镇和农村建设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牧场。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