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