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九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五十一条已修改选民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