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程序第十九条已修改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