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废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或妨碍土地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