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外的土地的,由建设单位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