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保障公民控告和检举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权利,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