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人才队伍建设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县在招录、培养公务员,自治县事业单位在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时,注重招录(聘)、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自治县在选拔、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时,划出相应名额,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使各民族干部所占的比例与其民族人口在自治县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适应。地方法规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