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公共体育设施,重视挖掘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培养民族体育人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民族、民间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竞技水平。地方法规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