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开发矿泉水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采矿许可证确定的开采量和范围开采。禁止超量开采或者超范围开采。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