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机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应当规范安装、合理使用。机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一旦失控,机动车辆使用人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排放。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