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第四条有效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