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从事婚前保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在边远山区应当开展巡回婚前保健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