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六十一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