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受省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