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第二十九条已废止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纳入计划用水管理:(一)自建供水设施的;(二)使用公共供水且月用水量达到200立方米以上的;(三)经营性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特殊用水的。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