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已修改非公共汽车电车车辆进入公共汽车电车专用车道内行驶或者在公共汽车电车中途站范围内停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附则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