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