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发展畜牧业和其他养殖业,重点扶持养殖专业户。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畜禽场(站)的建设,建立健全技术指导、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料加工、产品加工营销等服务体系。加强草山牧场建设,科学饲养畜禽,加快畜禽商品基地建设,提高畜禽产品的商品率。

地方法规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